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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政策
关于发展自主出口品牌的若干意见

2009-02-24

 

   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实施出口品牌战略,培育一批自主出口品牌,是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实现外贸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推进出口品牌战略的实施,有效推动自主品牌产品出口,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重点企业为主体、以政府引导为推动的自主出口品牌培育和发展模式,通过鼓励科技创新,提高出口商品质量、附加价值和科技含量,提高出口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和贸易效益,促进一批有实力的自主品牌企业走出去,提升“广州品牌”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外贸发展方式根本转变。

   2.发展目标:到2010年,有40%以上的出口企业拥有自主品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全市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20%,形成2至3个在国际市场有影响的自主出口品牌,培育20个“中国出口名牌”和“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促使5家企业的自主品牌产品出口额超过1亿美元。

   二、加强引导,重点培育,建立多层次出口品牌培育机制

   3.加强对出口品牌工作的引导,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出口品牌培育机制。推进出口品牌战略的实施,根据广州市重点扶持出口品牌培育标准,选取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组织有关中介机构,评审确定一批重点扶持的出口品牌。对选择确定的自主出口品牌,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扶持措施,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培育,通过示范效应带动出口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工作。鼓励自主品牌产品出口的重点企业申报广东省名牌、中国名牌和世界名牌,鼓励省级以上出口名牌企业争创“中国出口名牌”。

   4.加强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发挥广州市实施名牌战略联席会议的作用,把自主出口品牌建设列为全市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工作内容,鼓励名牌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塑造城市品牌形象。工商、质监和有关部门在驰(著)名商标、名牌的评价认定和推荐工作中要鼓励企业发展自主品牌出口。

   5.实施优胜劣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突出企业主体作用,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确定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出口品牌发展模式,同时发挥政策引导、扶持、推动作用,促进出口品牌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对出口品牌实行动态管理,扶优扶强。对列入重点培育对象的出口品牌,以两年为周期,根据培育效果,适时调整。

   三、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鼓励自主创新,增强出口品牌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6.发挥科技兴贸的政策扶持作用,提高出口品牌产品科技含量、文化内涵和附加值。鼓励自主品牌出口企业实施技术标准创新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实施原始创新、集成创新,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引导企业提高技术标准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完善企业管理。鼓励企业设立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加快“广州制造”向“广州创造”转变。协同组织出口企业对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和开发,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标准创新机制。指导企业利用新技术和新手段提升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有效应对REACH和ROHS指令等技术壁垒。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科技主管部门在科技立项方面对品牌出口企业倾斜扶持。经贸部门对自主品牌出口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技术进步项目优先扶持。发展改革、旅游、农业等部门支持品牌出口企业加快发展。

   7.推进出口商品结构调整,带动产业结构优化。推动出口商品结构战略性调整,改造提升传统出口产业,提升出口产品的技术档次。组织和引导社会资源流向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有步骤、有目标地推进出口产业结构、商品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我市具有比较优势和市场潜力的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科技产品出口,培育一批高新技术品牌。推进电器及电子产品、成套机械及设备、运输工具和金属制品等大宗机电产品出口,发展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其零部件出口,推进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农产品、建筑材料等传统行业依靠品牌带动转型升级,培育一批传统优势产业品牌。

   8.推进出口品牌企业资产重组和调整,发展一批先进制造品牌、贸易品牌、服务品牌和区域品牌。鼓励品牌企业以品牌和资产为纽带,与国际大企业合资合作,吸引战略投资者加盟,进行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推进产权结构多元化。重点鼓励加工制造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由OEM代工生产向自有品牌产品出口转变,引导民营中小企业向“高、精、尖、专”方向发展,创新品牌,提高质量,增创优势。外贸流通企业是出口品牌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其实施品牌延伸和OEM外包生产,加强品牌价值维护和提升,发展品牌连锁等新型流通组织形式,建立多层次的出口品牌销售渠道。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承接离岸项目开发,重点提升企业承接国际软件外包的接单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企业。培育番禺珠宝、花都皮革、增城丝苗米、江村黄鸡、新塘牛仔等区域出口品牌,以骨干龙头企业的知名品牌为依托,通过自身生产和对外贴牌加工以及配套供应,完成产业链配套专业化生产,形成产品、企业、行业和地区良性互动,提升整体知名度,发展区域特色经济。

   四、加强品牌宣传和推介,以会展促外贸,推动自主品牌产品出口

   9.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为依托,发展会展品牌,培育、壮大广州出口品牌队伍。抓住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转型契机,不断完善企业组展和展位分配管理体系,提高品牌企业展位的比重,优化结构配置,重点推进自主品牌出口企业参展,注重企业整体形象策划和布置,不断提升广州出口品牌形象,有效营销城市。组织参加跨国公司和国际连锁店采购会,促进出口品牌产品纳入国际连锁零售商的供应链。完善品牌产品的会展体系建设,有效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广州博览会、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广州名优产品展销平台等多形式、多层次展会平台,展位分配向出口品牌企业倾斜,全方位推进自主出口品牌的发展,推进企业参与国际化竞争。

   10.加强对国际市场的开拓和促进,有步骤、有重点地引导和推进自主出口品牌企业的发展。支持品牌出口企业参加商务部出口名牌展、国际知名展会、在目标市场投放广告、设立境外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等,帮助名牌出口企业逐步建立自主海外营销渠道,扩大市场拓展能力。加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促进工作,鼓励自主出口品牌企业参加各类行业、综合性或品牌展览。组织高新技术、机电、纺织等重点发展行业的自主出口品牌企业参加境外展览活动,利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资助企业境外参展费用,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出口品牌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品牌营销,促进由OEM向OBM转变。鼓励企业采取在目标市场投放广告、设立境外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扩大自主品牌出口。

   11.加强品牌媒体宣传,营造适宜出口品牌发展的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实施出口品牌战略和出口品牌企业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争创出口品牌、发展出口品牌、保护出口品牌的舆论氛围。在主要媒体设“出口品牌建设”专栏,开展政策宣传和典型企业宣传,加强对重点出口品牌企业的系列宣传报道。重点加强对出口品牌质量、信誉和安全等国际市场最为关注领域的宣传力度,鼓励消费者消费出口品牌,提高出口品牌的国际知名度。提高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宣传各级政府培育出口品牌的政策措施,提供及时准确的国际市场信息,帮助广大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创立出口名牌。

   五、加强出口品牌促进体系建设,创造适宜品牌企业发展的贸易便利环境

   12.鼓励企业加强质量保证,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鼓励企业积极采用科学质量管理方法,推行IS09001等先进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结合企业实际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和完善质量改进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积极开展国际生态认证、绿色认证以及管理体系认证,不断充实和提高品牌内涵。支持名牌出口企业办理食品加工企业卫生注册和质量许可证,有效开拓国际市场。建立健全科学先进的产品标准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支持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研究和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名牌产品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企业要积极采用科学的计量管理方法和先进的计量检测手段,完善计量检测体系。

   13.加强出口品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企业品牌国际风险意识,制订品牌发展和保护策略,促进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和品牌发展。有计划地引导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或续展,加强商标许可使用监控。重视企业品牌外文标识在境外的推广和保护,提高自主品牌国际保护的主动性。要有效利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公约,加强境外会展参展期间的品牌保护。建立外经贸、工商、海关、检验检疫、法院、知识产权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自主出口品牌保护工作机制,坚决打击假冒行为。鼓励出口品牌的海关备案和保护,保持与海关的密切沟通,及时掌握侵权信息,加大保护力度。加强整顿名牌产品国内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严厉打击和惩治假冒伪劣行为,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广州出口名牌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声誉。

   14.创造品牌产品出口便利高效的通关环境。继续推进“大通关”工程,提高口岸通关物流的整体效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名牌出口企业进一步简化检验检疫程序,加快推动企业分类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检验检疫监管措施,推行以产品风险分析、企业诚信评价为基础的直通式放行等检验检疫管理新模式,扩大自主品牌出口企业的免验范围。加大对出口名牌企业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协助企业打破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出口名牌企业优先推荐出口免验。海关为出口名牌企业积极提供通关便利措施。实行联网监管并加强指导,为出口名牌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提供高效服务。国税部门充分利用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系统、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等管理手段,为出口名牌企业优先办理退(免)税审核审批手续,为出口名牌企业出口退税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六、制订扶持政策,支持出口品牌企业加快发展

   15.利用财政扶持措施,促进出口品牌企业优先发展。在支持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支持企业自主出口品牌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品牌出口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和引进技术项目贴息、品牌国际注册、宣传推广、开拓国际市场和品牌培育奖励等。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质量体系认证、广告宣传、设立境外营销机构等活动。

   16.积极鼓励品牌企业走出去,由商品输出向资本输出和品牌输出转变。优先推荐出口品牌企业申请国家境外加工贸易的贷款贴息、创新研发资助和技术改造贴息。采取境外投资便利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品牌出口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开展国际化经营,设立境外研发和贸易机构,逐步建立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优先安排品牌出口企业使用优惠贷款和各项扶持政策,到受援国加工、生产、组织出口名牌。在一般物资援助安排中,努力推动出口品牌企业出口。在制定对外承包工程鼓励政策时,向出口品牌适当倾斜。建立自主出口品牌主要境外市场监控机制,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和经商处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国际维权,稳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17.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鼓励加工贸易由加工制造为主向采购、加工制造、分销服务、售后服务以及研发、信息资讯为一体的方向转型,提高国内采购率,延长国内产业链条。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技术改造和研发等环节的支持力度,增强其发展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开发能力,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具有出口市场潜力的关键技术开发给予财政支持。加强对定牌加工的加工贸易合同审核,引导企业守法自律。鼓励内源型企业通过国际合作和产学研结合,有效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展进料加工出口。

   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自主出口品牌的工作机制

   18.进一步加强对出口品牌工作的领导。加强对自主出口品牌建设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全面指导和落实培育自主出口品牌的各项促进工作。制定我市自主出口品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扶持政策,全面实施出口品牌战略。各有关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走品牌发展之路,统一认识,密切配合,大力培育自主出口品牌,积极争创自主出口名牌,不断优化对外贸易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19.充分发挥行业和产业协会、商标代理组织、质量咨询和认证机构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支持和促进自主出口品牌发展。制定行业出口品牌发展规划,研究出台重点行业扶持政策,加强出口品牌政策宣传,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商标代理组织、质量咨询和认证机构要积极帮助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质量认证。

   20.开展出口品牌人才培训,培育一批品牌策划、管理、传播、评估、培训方面的人才。加强与中介结构的合作,联合开展企业家和品牌策划人才的培训,不断提高品牌管理人才素质。重点培育一批品牌管理营运师、咨询师、培训师, 培育品牌战略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对品牌进行有效的策划、运营、传播,努力形成我市自主出口品牌建设的人才优势。

   21.加强统计,建立出口品牌统计申报、分析系统。建立由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共同组成的统计申报体系,建立自主出口品牌企业统计分析系统,及时掌握运行动态。

(信息来源:市外经贸)

   19.充分发挥行业和产业协会、商标代理组织、质量咨询和认证机构等播,努力形成我市自主出口品牌建设的人才优势。

 21.加强统计,建立出口品牌统计申报、分析系统。建立由政府、行业会、企业共同组成的统计申报体系,建立自主出口品牌企业统计分析系统,及时掌握运行动态。

(信息来源:市外经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