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国家,省,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区政府将软件园的基础设施和环境改造列为重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三、经批准进入软件园规划区域的新办企业,给予享受100-300平方米(不超过300平方米)办公用房优惠,自进入园之日起,免收两年的租金的物业管理费。
四、区科技风险技资资金将重点支持软件技术成果产业化和重点软件企业的发展。
五、对进入软件园的企业提供政府采构的支持,今后凡天河区的计算机软件项目或工程,原则上向园内外软件企业招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软件园内外的企业。
六、对条件成熟的软件公司,优先支持其进入园内外的股票等证券市场融资。
七、进入软件园的软件企业需要从外地引进的计算机软件技术人才,经软件园管理部门审核,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安排。
八、对进入软件园的软件企业,自批准之日起实行八年的证策优惠,八年内,任选连续三年,企业自主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的软件技术产品所缴纳的有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收政府全额支助企业;其余五年支持50%。
九、凡经认定.测评的软件技术成果成属单位转让他人的,可以从转让收入中提取20%-30%奖励研制者;作价入股的可以从作价股份总额中划出20%以上的,作为研制者个人股;由本单位使用者,允许连续三年从纯利中提取不低于5%奖励研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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