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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广东省百强暨2015年 广东省制造业500强”企业评选发布的通知

2015-10-16

各地市经信局、各制造业行业协会商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粤办函〔201211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粤办函〔2014151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省制造业企业壮大规模和增强实力,做好新形势下我省制造业产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为政府相关部门掌握我省制造业大企业发展状况并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在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指导下,广东省制造业协会、广东省产业发展研究院、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研究所在20132014年发布“广东省制造业500强”企业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开展“广东省百强暨广东省制造业500强”企业评选活动。

2015年“广东省百强暨广东省制造业500强”企业评选活动,将秉承“科学、权威、专业、公正、广泛”的评选原则,由评审专家委员会参照国际通行的方式,以2014年企业营业收入以及其他相关指标、数据为依据,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评选,并确定广东省制造业500强企业(500强排序前50位企业,由主办方颁发广东制造业50强荣誉证书和牌匾)。

本活动主办方不向申报企业收取报名费和评审费。评选结果及研究报告将在“广东省百强暨2015年广东省制造业发展峰会”上予以发布。届时,将邀请国家部委相关部门及省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并为获评企业代表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

为做好2015年“广东省百强暨广东制造业500强”排序有关工作,希望制造业相关企业能按要求及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凡是在广东省内注册,2014年完度入选的企业可申报2015年度评选。有自主品牌、诚信经营、创新型、科技型、互联网等企业,均可申报。申报企业,如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只由母公司申报。为了保证数据的客观公正,申报企业均需提供真实数据材料。

二、指标填报

申报企业要填报申报表(见附件1),主要填报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研发费用、员工总数等指标和企业有关信息。

 

 

  三、申报方式

     企业所在地经信局、制造业行业协会、商会推荐或企业自荐申报,申报表请于20151028日之前按附件2要求,将附件1申报表填好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传真到“广东省百强暨广东省制造业500强发布组委会”(或发电子文档到1426038234@qq.com)申报表可登陆南方制造网500强专栏(www.gdzzxh.com)下载。

  四、联系方式

   组委会联系人:      王 巍    13928885574    

   邮箱:1426038234@qq.com      13928885574@163.com

   官方热线:400-9932-12330条)

      办公电: 020-22099007  22099078   秘书处李桂妮

  : 广州市天河路228号广晟大厦20

   附件:1. 2015年“广东省制造业500强”企业评选申报表        

      2. 2015年“广东省制造业500强”评选申报资料

制造业协会章      3. 2015年“广东省品牌企业评选申请表

 

   省制造业协会   省产业发展研究院  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研究所    

                     2015818

 

 

 

主题词:申报  500  评选  通知    

  报: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国资委。 

  送:各地市经信局、各地市行业协会商会、工业园区

广东省制造业协会                              201581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