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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环境
广州天河软件园投资环境

2007-03-19

 
     园区周边拥有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信息产业部五所、信息产业部七所和中国赛宝实验室等56所高校和科研院所,每年可提供软件工程硕士、电子信息、计算机专业等毕业生超过3000人
     软件从业人员3100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000人,中级职称11000人,初级及以下职称13000人。
     人才培训与教育体系完善:二十多个国际知名单位与企业共同建立的各类专业培训机构;与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共建软件学院;国家人力资源部授牌的天河软件园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园区已基本形成了由软件评测平台、原型开发平台和软件展示交易平台等组成的软件平台体系,为软件和IC设计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开发条件,同时也为企业免费提供软件开发组织和人员软件工程化、软件可靠性、软件测试和测试工具应用技术培训和体系认证咨询、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证咨询、评估咨询等服务。
 
 
 
     园区已建设了包括交换、数据、传输、PHS等专业基础设备在内的设施,其中沿高普路、高新路、高科路等建设了以铜缆接入为主、结合光纤接入、LAN接入的综合接入网。可提供15000门以上固定电话,1900路端以上的ADSL宽带接入能力,在园区提供双路由保护,容量达288芯的10M~1000M全光纤直联(FTTB)、(FTTC)服务,建设了覆盖整个园区的无线PHS(小灵通)网络,并为将来的3G服务打下基础,为企业提供从有线到无线的一体化通信解决方案和服务。
 
 
     区域范围内聚集乐太平洋电脑城、南方现代科技广场、天河软件广场、广州软件信息广场等大型电脑和正版软件市场,是华南地区最大的电子信息产品集散地。
 
 
(一)国家级产业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
注册成立起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技术开发合同经过登记后免征营业税;
技改项目投资经批准可免征投资方向调节税。

2.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软件产品17%的增值税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
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员工薪酬和培训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外资企业类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的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时,免缴汇出额的所得税;
产品出口企业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按照现行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先进技术企业可以延长3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广州市产业扶持措施
通过IS9000认证的给予最高额度5万元的财政补助;通过CMM认证的给予最高额度30万元的财政补助给予留学人员在穗创业资助10万元的启动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的项目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项目攻关、中试以及产业化。
 
 

1 .亲商服务
从前期咨询、公司注册、场地安排、人员招聘到土地开发建设等一条龙、一站式亲商服务。

2 .行政无费区
园区实行行政无费区措施,免费业务主要包括: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企业年审、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外商投资项目立项、科技项目申报等,人力资源档案挂靠费优惠收取。

3 .租金补贴
被认定的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办理了入园手续并入驻指定场地后,年纳税达到 10 万元(实际入库额)的,园区给予 3 万元的场租补贴,纳税每增加 10 万元则场租补贴额度增加 1 万元,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 12 万元,享受场租补贴时间不超过 2 年。

4 .高级人才专项奖励
在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及生产企业工作的高级人才(具体包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担任企业部门经理以上职务,年薪在 10 万元以上,连续任职时间一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资格,专职从事软件和集成电路开发、设计和应用工作,连续任职一年以上的高级技术人员),年薪在 10 万元以上的,按高级人才本人上年在天河区税务部门已缴纳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年薪未达到 10 万元的高级技术人员按 100 元 / 月的标准给予特殊津贴。

5 .项目专项资金
园区每年安排不少于 500 万元的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用于资助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项目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