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强扶优促进天河区经济的发展,区政府决定对辖区内重点企业颁发“天河区企业办事优先卡”,并协调市和区有关部门给予如下各项措施:
一、市工商局天河分局
对持有“天河区企业办事优先卡”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登记事项变更、年检等事宜时,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凡证件、手续齐备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手续。
二、天河区国税局
1、在办事大厅“办税一体化服务台”设立优先卡办税服务窗口,专窗受理持卡企业的各类税务事项(申报及购买发票除外),并设专人对企业申请的事项负责跟踪落实。
2、优先办理纳税申报(包括扫描、抄税)、发票领购。
3、对持卡的A级企业优先办理税务登记证年检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度资格验证。
4、在无纳税异常和偷税行为的情况下,对评定为A级的企业两年内不进行检查;在持卡企业申请纳税信誉等级评定时,优先办理有关的评定事项。
5、缩短退税审批流程,对持卡的软件企业优先办理增值税超3%税负退税事宜,资料齐全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市地税局天河征管分局
1、设立企业办事优先卡窗口,优先办理纳税(退税)申报、税务咨询、发票领购及其他文书受理事项。
2、在无纳税异常和偷税行为的情况下,对评定为A级的企业两年内不进行检查;在持卡企业申请纳税信誉等级评定时,优先办理有关的评定事项。
3、对可享受税法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措施优先办理。
四、发展计划、统计、物价局
1、优先办理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立项审批。区权限范围内的项目,资料齐备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需报上级计划部门审批的项目,落实专人负责跟踪这些项目的审批。
2、优先办理收费许可证、申报价格(收费)定(调)价事项,免费及时的提供价格(收费)政策咨询服务。对企业反映的价格(收费)问题,派专人处理,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回复。
3、优先办理蓝印户口的申报事宜。
五、经济贸易局
1、优先推荐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并优先安排备案项目的贷款贴息区配套资金。
2、优先办理酒类专卖零售许可证以及室内肉菜市场建设布点初审事宜,资料齐全收案后3个工作日完成局内审定工作,并派专人负责协调市商业局等部门。
3、优先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有关事宜,资料齐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局内审核工作。
六、劳动和社保局
1、优先办理招用工等有关审批、备案手续。
2、优先办理社保参保、缴费工资申报、年检、申领等业务。
七、外经贸局
1、优先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新办、变更及核销等各项业务。对单证齐全的,受理后1个工作日批复。
2、优先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等审批事宜。资料齐全的,3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立项的批复或答复;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设立和企业变更的批复或答复。
3、协助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和广州交易会摊位,3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派专人配合企业办理有关手续。
八、外事办
优先办理申办邀请外国人因公来华签证审核事项,并派专人跟踪协调市外办的有关审批事宜。
九、国土和房管局
在区权限内,优先办理持卡企业的用地手续的相关手续,并协助企业办理市国土局用地审批工作。
1、资料齐备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发出 “征用土地通知书”及有关征地表格的工作;
2、资料齐备的,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征地表格的审核工作,并发出“耕地占用税”、“菜田建设费”、“征地管理费”的缴款通知书;
3、资料齐备的,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征地结案的局内审批工作。
十、建设和市政局
1、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资料齐全者收案后7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
2、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手续,资料齐全者收案后7个工作日完成。
3、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综合验收,资料齐全者收案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到现场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核发综合验收合格证。
4、项目手册管理及年检,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检查公建配套落实情况。检查合格,5个工作日内送到市建委办理年检手续。
十一、规划分局
1、对持卡企业设立规划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专人服务。窗口接件后,立即派1名工作人员对涉及的科室进行跟踪督办。
2、现场办公。向企业提供从察看现场、审查资料到印发证件一条龙服务,直接快速地解决规划审批过程中的一些具体实际问题。
3、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资料齐全情况下,缩短办案时间,加快办案速度。
⑴办理用地初审5个工作日完成;
⑵办理广告招牌审核5个工作日完成;
⑶办理验线案3个工作日完成;
⑷办理规划、报建、验收、违法建设处理案件审批,在相关法规规定审批期限内缩短三分之一工作日完成;
⑸对规划管理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减半优惠。
十二、环保局
1、对持卡企业优先办理排污许可证申报、环保产品认证、ISO14000咨询等业务,承诺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2、设立快速审批通道,对新扩改的无污染或轻微污染的企业,资料齐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批复。对新扩改的有污染的企业,资料齐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批复。
3、优先受理环保治理项目的立项和专项治理资金的申请。
十三、公安分局
1、设立消防业务受理专用窗口,对于在区公安分局业务受理范围内(市公安局消防局管辖除外)的、手续齐全的消防业务,在法定的工作日内提前办理。
2、优先受理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集会的有关事宜,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资料齐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
3、简化企业出入境申请手续。对申请赴港澳商务报务证以及再次申请赴港澳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的,凡资料齐全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局内审核工作,并上报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十四、卫生局
1、优先办理申请卫生许可证的有关事宜。凡申报资料齐备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现场勘察并提出整改意见;对验收符合要求的企业,2 个工作日内审批、发证。
2、优先办理申办社区医疗机构的有关事宜,资料齐全的在3个工作日完成,并派专人跟踪和指导企业工作。
十五、人事局
1、优先办理中、高级人才引进和接收大学毕业生事宜。对于符合广州市准入条件的毕业生,材料齐备的1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上报市人事局。对符合广州市准入条件的人才引进,材料齐备的,属区审批权限的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属市审批权限的1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上报市人事局。
2、对持“天河区企业办事优先卡”的企业,其人才档案在区人才中心保管的,档案保管费用优惠20%。
3、简化手续和程序,在企业人才招聘、技术职称认定评审、继续教育、出入境政审等方面做到随到随办,提供全面、高效、快捷的人事代理服务。
十六、天河科技园管委会
1、优先受理企业对国家和省、市科技项目的立项以及申报,并派专人协助企业做好项目立项或申报后的跟进工作。
2、优先办理软件企业认定的有关事宜,资料齐全的在3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工作。
3、优先考虑安排企业在高唐新建区的用地。
十七、科学技术局
优先受理科技项目的申报,对符合条件的已形成产业化的科技项目,优先安排科技三项费用的资金支持。
十八、农林水利局
优先办理与林业、农业、禽畜等有关的证件,资料齐全的3工作日内完成有关手续。对超出审批权限的,派专人跟踪,积极争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
十九、教育局
1、优先受理区重点企业承办民办托幼园所、中小学等社会力量办学审批事项,在消防、卫生等前置审批手续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工作。
2、按当年纳税额向持卡企业提供当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指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省、市一级学校的优质学位名额,年纳税额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提供3个优质学位名额;年纳税额1000-2000万元的企业,提供2个优质学位名额。跨地段学位收费按各学校当年收费标准的60%收取。
二十、文化局
在区权限范围内,优先办理营业性演出、图书、音像制品等经营许可证,资料齐全且场地符合要求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工作。
主题词:经济管理 企业 通知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市工商局天河分
局,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市地税局天河征收分局。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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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印发天河区扶持重点企业的优惠措施的通知